根据集团相关要求,现就2012年我院研究生复试、录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复试基本要求
符合公司2012年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并通过初试者,考生复试前必须经过资格审查。
二、复试资格审查
考生须提交材料:
1、2012年公司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。
2、身份证(军人凭军官证)及复印件一份。
3、往届考生:本科和硕士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应届硕士毕业生:本科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及员工证原件、复印件一份。
4、硕士学位毕业论文一份。
三、工作日程
4月23日上午8:00—下午16:00开始资格审查并参加各专业组织复试。
数学研究生办公室
2012年4月19日